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身心健康,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
4.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通过教育部推免试系统上传扫描件)
1.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四、六级成绩单;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3. 如果有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专利或其它可体现学术能力的成果及体现学术能力的获奖证书,请提交扫描件;
4. 个人自述(1000字以内,主要说明个人情况及申请理由,要求手写签名)。
三、申请程序
1.学生需要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上述材料;
2.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审核材料并发出复试通知(学院将在
3.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48小时内);
4.学院组织复试并公示复试成绩;
5.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拟录取通知;
6.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48小时内);
7.研究生部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接收推免生名单。
四、复试
1.由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复试多批次流动性进行。
2.复试采取面试方式,由被面试者当场抽取三道法学专业题目进行回答,然后进行外语口语测试
3.绩点成绩及英语四六级成绩不带入复试。
4.由学院教师组成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由7-9人组成,其中1~2人为专职从事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等行政工作的教师。
5. 申请者的面试成绩由法学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与外语成绩两项构成,法学专业与外语均为百分制,分别占面试成绩比例为70%和30%
5.复试后2-5个工作日内公示复试成绩。
五、录取
1.复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方有被录取资格,低于60分者不能录取。
2.最终录取按复试成绩排序。申请者的思想品德或综合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方式为:按录取批次从前到后,同一批次内按同一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直到录满为止。
4.在同一批次同一个一级学科内,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因名额占满不能录取而其他专业尚有名额的,可以转录取至其他专业。但本科为法学专业的,不得录取至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的,不得录取至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澳门新莆京7906not法学院/澳门新莆京7906not
附:2017年法学院/澳门新莆京7906not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推免生人数 |
法学院/澳门新莆京7906not |
030105 |
民商法学 |
4 |
法学院/澳门新莆京7906not |
030106 |
诉讼法学 |
1 |
法学院/澳门新莆京7906not |
030107 |
经济法学 |
3 |
法学院/澳门新莆京7906not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1 |
法学院/澳门新莆京7906not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1 |
法学院/澳门新莆京7906not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9 |
法学院/澳门新莆京7906not |
035102 |
法律(法学)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