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澳门新莆京7906not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5

 

根据北京市《关于做好2017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17] 45号)要求,学院决定即日起,启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
二、评审程序
(一)评审筹备阶段:9月14日-18日
1.9月14日,学校召开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布置会,明确评审要求和安排,以及名额分配情况。
2.学院依据《澳门新莆京7906not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北工商研字[2014] 03号)(附件1),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和确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细则和评委名单需报学校审核备案,评审细则要及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学院评审阶段:9月19日-10月9日
1.学院受理研究生的申请(申请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审核申请材料和开展初评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要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科研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申请人需要提供纸质成绩单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并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鉴定表》(附件3)(含填好的导师鉴定意见和班级鉴定意见)。
2.学院在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进行初评,召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可以组织学生现场答辩,确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含新生)(附件4)。
3.学院对《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于10月10日之前把《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含新生)(附件5)报学校。
(二)学校评审阶段:10月10日-20日
1.10月11日,学校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分两组,即文科组(13:00-15:00)和工科组(15:10-16:40),答辩时间3分钟/人,答辩人需准备PPT。
2.10月12日,召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结合学院推荐情况,以及候选人参加学校答辩情况,讨论决定学校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五)10月16日-20日,学校公示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三、评审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评审细则,明确评审程序和日程安排,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和保密原则。要广泛宣传评审办法,力求通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达到树立榜样,激发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热情的目的。
四、联络方式
联系人:学院李海琳老师;办公地点:东区一号楼225办公室   
  
附件一 国家奖学金评审办 pub/mkszyxy/docs/2017-09/20170915084100031529.pdf  
附件五 学院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pub/mkszyxy/docs/2017-09/201709150836437334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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